理财业务今后或有较大调整
政府工作报告为什么会提到防范影子银行风险
高层近期多次就资产管理业务表态意味着什么
无论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还是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银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段时间,高层多次提到“影子银行”这一让普通百姓较为生疏的专业名词。
影子银行到底是什么意思?离百姓的生活究竟远不远?
从高层的表态看,或许过不了多久,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和目前相比会有一些较大的改变。
表态
高层频频提示警惕影子银行风险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当前系统性风险总体可控,但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
自2月21日市场上流出一份名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内审稿到今年全国两会召开,一行三会均确认正在制定大资管统一监管新规。
3月10日上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再次证实了监管部门正在研究资产管理业务的问题,并表示“大的方面的问题已经在一行三会一局之间达成一致”。周小川直指目前的资管行业存在着理财产品混乱、监管之间通气不够、投机性过强、缺乏起码的风险管理、嵌套严重等问题,也重申了资产管理要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导向。
3月9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认为,(防范)影子银行的风险是格外重要的。影子银行的本意是银行信贷之外的一些非银行金融活动,最容易引起风险的是资产管理产品,市场上也叫做理财产品。”吴晓灵表示:“理财产品数额较大,横跨银证保信各个领域。如果不能了解投资者是谁、投向是哪里,准确数据是多少,当一些产品出现违约的时候,容易引起很大的风险。这也是由央行牵头来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产品标准的重要原因。”
此前,银监会主席郭树清3月2日的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称,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牵头,正协同三会(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研究一个共同的监管办法,旨在提高资管产品的透明度,“使所谓的‘影子银行’去掉‘影子’。”
解释
影子银行是什么意思?规模有多大?
针对“影子银行”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邓智毅在发言中说:“信托公司要专注于信托,专业于信托,专长于信托,不要将信托公司做成投资公司,不要将信托业务做成‘影子银行’,不要成为银行的影子。”
“中国的信托公司从1979年起步,开始的目的主要是引进外资,但后来许多公司以帮助银行绕规模、放贷款为主业。最开始是做银行的人来做信托,所以信托怎么做都有银行的影子。”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道出了信托是“影子银行”的由来。
中国的影子银行自2010年以来呈野蛮发展趋势。某负责金融机构服务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表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的整个资管行业走在歧途上,“现在说是‘影子银行’都已经很轻了。”
根据穆迪的季度报告测算,截至2016年6月底,中国影子银行(包括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理财产品对接资产等)总量已达人民币58万亿元,相当于GDP的82%。
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都开展了资管业务,但由于监管主体不一样,规定也不一样,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混乱局面,导致一部分“脱实向虚”。
尽管此前“三会”都各自出台过相关的监管文件,但由于单一监管的局限,对混业经营中的监管套利行为难以有效控制,对一些资管产品甚至缺乏统一的定义。现在一行三会协同出手制定统一的资管新规,或意味着大资管行业野蛮生长时代行将结束。
影子银行的危害有哪些?
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商业银行从事的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的经营活动),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收益和风险均由投资者享有和承担。
不过,知情人士指出,中国的银行资管产品一开始的路就走歪了。理财本应是受委托理财,收益与风险需要相匹配。如果有超额收益,投资人将拿到较多的收益,但是在中国不管是银行还是信托公司,提供的是预期收益率,即便有超出预期收益的部分也会被资产管理人拿走,也缺乏必要的风险披露,投资风险与收益不匹配的状况突出。他说,“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银行最早做理财产品时,就是从躲避监管和监管套利的角度出发的。发售理财产品是因为存款有利率限制,不能高息揽存,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以比存款高。到后来发现,还可以放到表外去发放贷款。”
穆迪报告显示,理财产品占据了2016年6月底影子银行融资余额的44%。
香港交易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巴曙松在2016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报告中指出,利率市场化带来了个人存款加速向理财产品转化,商业银行有更多冲动通过同业存款、理财产品做表外放贷,以弥补存款来源的不足,非标产品迅速崛起,最高一度达到投向的50%以上。资金池、资产池模式下的银行理财业务更多被用来在表外放贷,预期收益率型和信息披露的不完全导致了刚性兑付。融资的大户正是监管部门限制融资的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业以及信贷限制类行业,相当于绕过了银监会的监管为其融资。
当前的各类资管产品都存在一定的刚性兑付问题,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问题较为突出。即使是采用浮动收益率的资管产品,投资风险名义上由投资者自担,一旦出现投资损失,为避免声誉受损、影响后续业务开展,银行也往往以自有资金或资金池资金保证兑付。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飞表示,从法律角度来说,刚性兑付本来就是不合规的。现在要打破刚性兑付,就是把资管行业往合法合规的方向上引,“本来就不该这么做(刚性兑付),现在只不过是重申不允许这样的做法。”
“我遇到过好几起这样的问题。其中一起是给小贷公司放款,小贷公司跑路,只好由投资顾问出资兑付投资者收益,”某资管人士表示,但他也说,“其实打破刚兑(刚性兑付)才有活路,卖者自责,买者自负,管理人充分信息披露。”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虞洪波 综合报道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