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微信,不尊重著作权会惹上官司

25.04.2016  12:57

  《温州66家最美隐世民宿!史上最强合计,收好不谢》,去年10月,“温州深夜食堂”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这样一篇文章,图文并茂,当时的阅读量超过10万,很多网友纷纷转发。于此同时,此文也吸引了另一个微信公众号“趣玩吧”的注意。

  很快,“趣玩吧”以抄袭为由,将“温州深夜食堂”起诉到了温州鹿城法院,索赔经济损失1元钱,并要求对方的道歉文章置顶,直至点击量超10万。

  每天在微信上都充斥着大量文章和摄影作品,尤其是一些优秀资源自然成了“香饽饽”,这其中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风险,无论是微信公众号还是个人微信号,都应该注意防范。尊重知识产权,是玩微信、刷朋友圈的第一规则。

  在上述案件中,“趣玩吧”发现,“温州深夜食堂”发布的文章内容,分别集合了“趣玩吧”在自己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32篇文章以及大量的摄影作品。这些文章将“趣玩吧”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去除了“趣玩吧旅游”的水印,然后进行发布,其文字材料也原样抄袭了“趣玩吧”发表的内容。

  看到自己的作品被同行“东平西凑”后发布,“趣玩吧”立即联系了“温州深夜食堂”的运营主体进行交涉,之后更是诉至法院。

  微信公众号是时下最火爆的自媒体,但普遍存在“1人原创、99人抄袭”的现象。日前,杭州西湖法院审理了一批由一家专业版权代理公司提起的著作权纠纷案件。

  去年,杭州一些自媒体平台转载了一篇名为《直到离开才会明白,杭州到底哪里好》的文章,引爆了朋友圈。此文最早见于知乎网站,作者将杭州与他现居的上海进行了对比,引发很多网友的共鸣。

  由杭州某投资公司运营的公众号“某某金融商城”也转载了这篇文章,没想到却因此成为被告。原来,该文作者郭某已经将文章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了这家版权代理公司,并授权其提起维权诉讼。

  除了“某某金融商城”,不少转发此文的公众号运营主体都面临被起诉。目前,这批案件正在西湖法院审理当中。

  温州鹿城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叶爱武说,“趣玩吧”和“温州深夜食堂”的案子,虽然最后是以双方达成协议,“趣玩吧”撤诉结案,但也给很多微信公众号提了个醒。“公众号大都具有营利性质,使用作品也一般带有营利目的。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转载他人的原创摄影作品,既没有署上原作者的姓名,也没有标明作品出处,直接以自己名义发表作品,就有可能构成侵权。”叶爱武表示,“微信公众号如果转发他人作品,原则上都应该征得作者的同意,并向其支付费用。

  而个人转发微信,同样也会有侵犯他人诸如署名权、修改权、网络传播权等等权利的可能。

  “转发他人朋友圈上作品时,原则上应当署上原作者的姓名,尤其是如果作者未在作品上署名的,转发者应当特别注明作品的来源和作者身份,否则就可能侵犯作者的署名权。 ”叶爱武说,朋友圈里的作品,未经作者同意也不得擅自修改作品,更不得恶意篡改原作,甚至歪曲原作所要表达的想法,否则有可能侵犯原作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另外,转发者如果未经原作作者同意转发他人作品,也可能意味着对原作互联网络传播权的侵犯,除非他能找到不侵权的抗辩理由。

  叶爱武同时也强调,著作权法中的作品指的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不适用于时事新闻。“如果微信公众平台转载内容属于新闻,不应当认定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