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日从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检察院获悉,在该院的规劝下,一名受贿百万元的通缉要犯潜逃近两年后于日前携带赃款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据了解,涉案嫌疑人名叫陈青平,他在担任玉环县民政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企业主董某所办企业认定为民政福利企业提供帮助,并收受董某100余万元贿赂。
2014年11月,玉环县检察院对董某以涉嫌行贿立案侦查,陈青平闻讯潜逃。玉环县检察院在掌握其犯罪事实的前提下,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并上网通缉。潜逃期间,陈青平先后辗转北京、内蒙古、青海、陕西多地。他不敢登记入住宾馆,而是谎称自己是旅游者,借宿在当地百姓家中。
2016年年初,陈青平通过社会关系向玉环县检察院表达了投案自首的意愿,但出于畏罪心理,迟迟未来投案自首。期间,玉环县检察院反贪干警虽然通过其家属及社会关系对他进行规劝,但毫无成效。
玉环县检察院反贪干警及时反思,改变了劝返方式。8月初,他们专程前往位于外地的陈青平直系亲属家中,向其家人宣讲检察机关的办案原则,同时结合刑法修正案对职务犯罪的定罪量刑变化,告知其家人陈青平案相关涉案人员的判决情况。
通过反贪干警的不懈努力,潜逃近两年的陈青平于9月13日在家人陪同下,携带赃款到玉环县检察院投案自首。“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通过自首并如实交代,能给自己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陈青平在投案自首时说。
目前,玉环县检察院已对陈青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记者马剑、陈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