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出台毁林挖山举报奖励政策
02.06.2015 14:43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为有效打击和遏制毁林挖山(指毁坏林木、林地,挖土、挖石渣等)违法行为,鼓励公众共同参与监督管理,切实保护森林、矿产资源、无居民海岛及海岸沿线的生态景观。
玉环县政府于近日出台《玉环县毁林挖山违法犯罪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毁林挖山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举报者可直接到县国土局、县林特局举报,也可通过电话12336(县国土局)、0576—87222764(县林特局),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信函(地址:玉环县玉城街道县前路71号县林业特产局)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且举报事实在有关部门执法检查中未发现,并根据违法事实对其进行打击取缔或作出行政处罚的,给予匿名举报人500元(含)以下的奖励,给予实名举报人1000元(含)以下的奖励;举报毁林挖山犯罪线索,并对案件侦破发挥重大作用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含)以上5000元(含)以下的奖励;对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生态影响事件的毁林挖山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特别奖励,具体奖励金额视案情而定。被举报的毁林挖山违法行为经查实,进行打击取缔或作出行政处罚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被举报的毁林挖山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经查实且当事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自公安机关作出刑拘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台州市林业局、玉环县林特局)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2.06.2015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