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牵头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

27.11.2014  19:02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26日透露,目前人民银行正在牵头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我们将按照‘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框架。”潘功胜在2014中国支付清算与互联网金融论坛上讲话时表示。

  潘功胜说,要坚持开放、包容的理念,冷静观察新的金融业态,在明确底线的基础上,为行业发展预留一定空间;要坚持监管规则的公平性,不论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企业,只要做相同业务,监管的政策取向、业务规则和标准就应大体一致,不应对不同市场主体的监管标准宽严不一,引发监管套利。

  “要充分利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正在组建中的互联网金融协会平台,推动支付清算和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管理,发挥行业自律在行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形成监管与自律的协同和均衡。”潘功胜指出。

  潘功胜要求,互联网金融坚守业务底线,合规经营,谨慎经营。比如,在网络借贷领域,平台本身不得搞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希望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进一步提升合规经营水平,在坚守底线的前提下拓展自身发展空间。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9月末,我国共有第三方支付机构269家,前三季度共发生支付金额24.1万亿元;全国P2P网络借贷平台有大约1400余家、融资余额超过1100亿元,全国范围内活跃的股权众筹平台超过2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