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业务培训活动第二期在上城区举行

18.03.2016  16:13

  今日,局开展的2016年各区物业管理业务培训活动第二期在上城区举行,重点对《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与物业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及考核标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100余名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参加培训。
 

图为培训会现场

  此次培训活动中,首先对2016年物业管理项目主任考核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对物业管理项目主任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以及2016年项目主任考核的变化进行了讲解。据了解,2016年物业管理项目主任考核变化主要体现在,一是推进“数字物业”系统的运用,实现资源共享;二是定期公布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个人记扣分情况,规范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行为;三是调整考核指标与分值,使得项目主任(经理)考核更加科学合理。
  培训会上,对已于近期正式实施的《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了培训,主要从强化各级政府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职责、明确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及其具体责任、规范住宅房屋装修安全管理的要求、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的内容、严格危险房屋使用中的禁止行为等八方面内容做了重点培训。此外,市城管委市容环卫监管中心工作人员还对《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在垃圾分类中的地位以及承担的职责进行培训。
  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物业项目主任(经理)纷纷表示,要及时把培训的内容落到实处,提高服务意识,积极做好垃圾分类、房屋使用安全等相关条例的宣传工作。
  据了解,此次培训活动共计11期,第一期培训活动已于3月15日在滨江区举行,接下来还将在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等举行。
(张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