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物业服务项目主任(经理)考核工作结束 1133个物业服务项目主任(经理)接受考核

27.01.2016  19:28

  物业服务与业主联系十分紧密,物业服务质量直接影响业主的居住品质。作为物业服项目主任(经理)有责任、有义务按照规定标准提供服务,倘若未按规定提供服务,相关不良信息将直接记录行业诚信档案。近日,2015年第四季度物业服务项目主任(经理)考核情况在局官网“诚信档案”栏目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据统计,2015年市区共有1133个物业服务项目主任(经理)接受考核。
  据了解,物业服务项目的主任考核情况直接与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挂钩,对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及其物业服务项目主任(经理)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具有重要作用。2015年第四季度,局组织各区住建(房管)局,按照考核标准和要求,并征询项目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对辖区内的136个物业服务项目主任(经理)进行检查考核。其中,133个物业服务项目符合考核标准,未给予记扣分;其余3个项目存在考核记扣分的情形。
  2015年第四季度物业服务项目主任(经理)考核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有,管理不到位;未取得行业岗位证书上岗;未按规定公布物业经营性收益;无业主满意度调查;未统一制服挂牌上岗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各区住建(房管)局共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56份,督促项目主任(经理)进行限期整改。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据统计,2015年杭州市区共有1133个物业服务项目接受了检查和考核,同2014 年相比检查和考核项目数增加12%。
(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