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表有两个计费装置,哪个为准?

05.12.2014  19:52


  “明明剩余还有三十多方的气,怎么现在燃气公司说我欠了十多方气,请你们过来为我主持公道。”近日,家住海宁市区的柯先生在燃气公司营业大厅气乎乎地向海宁市海洲市场监管所投诉。

  海洲市场监管所来到现场了解情况。原来,柯先生已经是用了十年的管道燃气用户,家里的燃气表上有一个机械的计量装置和一个充值后插卡用气的装置。前段时间,燃气公司来到柯先生家进行燃气安全检查,柯先生也顺便咨询安全员他家的充值卡里还有多少方气。安全员检查后表示:卡里还有三十多方气,你放心使用好了,不过,你家的燃气表已到十年使用寿命,你要到燃气公司办理换表手续,换表的时候,老表上剩余的气会给你转到新表上的。

  那天,柯先生抽空来到燃气公司办理换表手续,工作人员根据机械计量装置的度数与充值金额总数相比,得出柯先生家的燃气表已经没有剩余的气,而且还要补交十多方气的费用的结论,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燃气公司认为充值卡购气计量是不准的,公司以机械装置刻度数为准。柯先生认为:我一直以来是用充值卡购气再用气,也不知道还有什么机械计量装置,何况那是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亲口告诉我说还有三十多方气好用,现在又跟我说没气了而且还要补交,我肯定不同意,如果协商不好,我打官司也要维权到底。

  在海洲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通过友好协商燃气公司愿意补足老表里充值卡上的剩余气量,柯先生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