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五项措施认真贯彻全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26.10.2015  09:53

 

  10月23日,全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结束后,金华市继续召开会议,对贯彻好本次会议精神提出五点措施。 一、进一步增强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意识。当前,我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从今年10月1日起,永康市实现全年全区域禁止销售、禁止燃放;兰溪市实现中心城区及部分重点单位全年全区域禁止销售、禁止燃放。但不能有丝毫松懈。市政府提出了控制总量,合理布局,严格标准,规范经营的整治目标,目前整治正处于攻坚阶段,全市安监系统要统一思想,乘势而上,加大力度,坚决打赢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 二是进一步严格烟花爆竹安全条件和标准。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等有关标准要求,按照国家总局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的要求,安监部门联合乡镇(街道)、中介机构对所有零售店安全条件进行筛选,严格控制,进一步压减网点数量,对初审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店,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对零售店实施准入安全评估并出具审查结论意见书,重新定点,力争全市的经营点争取控制在600家以内。 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执法监管合力。按照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政办发〔2015〕65号)精神,公安、安监、市场监管、交通、质监等部门从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准入管理、落实烟花爆竹经营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强化烟花爆竹运输环节监管、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等6个环节进行过程监管。 四是进一步创新监管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批发公司的直销经营模式。所有的经营点都由批发公司定点直销。二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因违反承诺内容或被举报经查实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企业及个人一律列入“黑名单”,作为换证审查的重要依据;三是推进信息化管理。开发建设金华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销存)信息系统。建立由批发公司——零售网点(直销点)信息管理网,完成市、县两级烟花爆竹信息平台对接工作;四是零售网点必须做到“五统一”:统一配送;统一制度、规程上墙;统一流向台帐;统一店招;统一建立应急措施。 五是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监牵头、部门协作、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烟花爆竹监管体系,督促各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乡镇(街道)监管人员、烟花爆竹经营人员的烟花爆竹专题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短信、宣传册等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