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依法行政工作通过“六强化”实现“六提升”
2014年,滁州市继续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坚持“一条主线”(依法行政考核)、“两轮驱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和法制监督深化年活动),通过“六强化”实现了“六提升”。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督导,提升工作推进力。坚持全年工作早谋划、早部署。3月,印发《滁州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召开全市法制办主任工作会议,通报2013年工作情况,部署2014年重点工作。5月,印发《滁州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坚持每季度对被考核单位日常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日常监督指导个性化、精细化。建立法制工作联系点制度,多次深入基层调研。8月中旬,召开全市依法行政推进会,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推进下半年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成果化、常态化。全市评出县级示范单位65个、市级示范单位27个,整理工作经验54篇,编印成册在全市推广,各县(市、区)普遍建立示范单位长效和动态管理机制。目前,全市已启动第二批示范单位创建申报工作。
二是强化决策机制落实,提升决策执行力。严格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制定了《滁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今年就出租车运力调整、实施阶梯水价等重大事项公开进行听证。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意见》为对象继续开展决策实施效果评价,制定《滁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办法》,推广评价工作经验。重视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截至11月,市法制办共办理市政府各类涉法事务120余件,特别是对金融债务危机、“三小车”整治、房屋征收、城管体制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改革等重点难点工作全程参与,保障了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核。修改完善了《滁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截至11月,共审核拟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41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25件,分别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91件,前置审查规范性文件13件。
三是强化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公信力。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开展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为主要内容的第七轮流程再造,共清理市直28个部门167项关联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衔接好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对涉及滁州市的56个项目取消22项、市级承接办理25项、市县两级共同承接办理7项、对应调整1项、转变管理方式1项。天长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市场主体准入“多证合一”工作,颁发出全省第一份“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开展“三单”制度建设。作为全省七个联系点之一,按照深化改革的要求,滁州市积极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对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出台《滁州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暂行办法》、《滁州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试点方案》,建立了制度体系,筛选了试点目录,在多个领域开展了有益的尝试。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手段,提升公众满意率。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下放至两区实施,全面整合县级工商、质监、药监三部门,成立市场监管局。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再次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新一轮规范,市本级已细化行政处罚项目近2500项。确定市人社局等部门作为试点,在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领域探索建立自由裁量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制定出台《滁州市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尝试推行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定点联系企业工作机制。改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不点名的传统,明确指出被检查单位的个性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五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提升社会和谐度。建立行政调解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政府职能部门为主体的工作体制。创新复议工作方法。推行在部分边远乡镇设置行政复议联络点,接收行政复议申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全省率先尝试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全市目前已公开决定书23件。建立行政复议跟踪回访制度,针对不服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和工伤认定两类案件进行了回访。开展优秀行政复议决定书评比,对决定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六是强化学习宣传培训,提升法制影响力。宣传突出重点。以《国务院全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十周年为主题,办好“一报”、“一网”、“一文”、“一栏”:截至11月,编发依法行政简报16期;市法制办网站发布法制信息903条、省法制办采用697条、国务院法制办采用12条;组织开展法制征文活动,评出优秀文章53篇;在《滁州日报》开设“纲要十年”宣传专栏。学习切合实际。不断创新培训教育方式,做好“一学”、“一训”、“一书”、“一考”: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通过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等多种方式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编写《依法行政知识解读》;开展依法行政能力在线测试,测试结果纳入依法行政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