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设立“湖州生态文明日”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28.08.2015  16:53

  近日湖州市第七届人大常务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从2015年起,将每年的8月15日设立为“湖州生态文明日”,成为浙江省首个设立生态文明日的地级市。
  依法设立“湖州生态文明日”,是湖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重大举措。今后,湖州市将每年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使“湖州生态文明日”成为动员该市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生态市建设的平台和载体,有利于积极发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作用,充分形成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湖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