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市房产交易管理所 公款竞争性存放定期存款项目招标公告公告

01.07.2016  16:10

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法〔2015〕91号) 湖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湖政办发〔2015〕104号)等文件规定,现就 湖州市房产交易管理所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银行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具体内容:

1、湖州市房产交易管理所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年度计划总金额约800万元。

2、定期存款期限为一年期以下(含一年期)。

3、公款存放项目服务期限: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4、本次招标将确定资金存放合作入围银行1家,存款人根据招标结果确定资金存放银行。

二、项目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业务。

2、及时对有效凭证进行入账处理,确保资金及时到账,有退票业务需当天反馈,定期存款到期需及时告知。

3、有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业务。每月每10个工作日银行回单送达一次;重大金额及重要事项当天送达;每月对账单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送达;上门取账户年检资料。 

4、依法为甲方的账户信息保密。

5、免收账户各项业务手续费。

三、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1、符合《湖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基本资格条件包括: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国有控股及浙江地方性银行等其他银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在湖州中心城区设有分支机构;

1.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1.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1.5、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湖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市政府批准(提供市政府相关证明文件)。

1.6、投标银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四、报名方式和材料

符合条件的投标银行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湖州市房产交易管理所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在湖州中心城区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人民银行湖州中心支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银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9、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10、资格条件审核通过后,向报名银行发放招标文件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7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湖州市房产交易管理所(湖州市府庙商城7号楼5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8月12日下午5点

开标地点:湖州市房产交易管理所(湖州市府庙商城7号楼5楼)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湖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公告。

八、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0572-2054498      传真:0572-2054798

联系地址:湖州市房产交易管理所(湖州市府庙商城7号楼5楼)

     

湖州市房产交易管理所

2016年6月30日

附件信息:
湖州市房产交易管理所公款存放招投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