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全面实施“亩产效益”综合评价

19.09.2018  20:53

日前,浙江省湖州市印发《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市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用地5亩以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实施“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的基础上,2018年对所有用地3亩以上的工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并启动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综合评价。

意见》提出,通过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使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区域“亩产效益”达到全省前列。到2020年,工业亩均税收年均增长1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8%以上,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年均分别提高4%以上。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要素优化配置机制。各地要加强企业分类精准指导,扩大差别化价格实施行业范围,依法依规实施用地、用电、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加大首档企业激励力度,倒逼末档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

  《意见》明确,要全面实施新增土地出让“标准地”改革和重大平台项目准入标准。新增工业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出让前,要将投资、亩产等标准纳入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条件。深入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五类低效用地整治,鼓励县区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亩均效益,对亩均效益较高的县区优先保障年度新增用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