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局以督查督办促工作落实

06.05.2016  20:44

   一是专项督导,重点实地督查。 高度重视每一次督查任务,细化责任分解落实,及时组织各县(市、区)局及时开展专项自查整改。对重点督查项目,市局第一时间安排各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并对所属县(市、区)局延伸检查时可突出部分内容开展重点实地督导。

   二是阳光督办,严控过程节点。 完善督查督办工作台帐,加强过程控制,制定整改时限表,实行销号制度,完成一项,销号一件,确保督查通报中发现的问题按时序进度整改完成。对工作台帐留底保存,实行随机抽查制,对未保留台帐的予以扣分,确保督办事项如实按期完成。

   三是通报排名,完善“1+X”督查格局。 紧密结合绩效考核内容,制定《温州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重点工作督查计划》,由办公室统筹协调督查、牵头部门细化考核,对今年17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并对其中9项重点工作量化评分,按月(季)通报排名,并将重点工作督查排名情况与绩效考评紧密挂钩与对接。

   四是回访督查,持续推进整改。 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开展“回访督查”,特别是针对此次龙局长来温调研营改增落实情况,市局督导组多次前往各县(市、区)局开展实地督查,力争把省局领导的指示、要求落到实处。(蒋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