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出台市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考核办法

27.10.2015  16:17
  近日,温州市考绩办下发《关于印发〈2015年度市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考核办法〉的通知》(温考办〔2015〕5号)。《考核办法》明确,在2015年度县(市、区)考绩法规定分值基础上,对该市市区城中村改造实行专项考核,另计基础分值300分,纳入对鹿城、龙湾、瓯海三个区的考绩分值,三区考绩总分值增加到3200分。
  根据温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突出改造重点、转变工作理念、抓好要素保障、完善工作机制”的工作要求,市区已启动新一轮的城中村改造。在接下来的5年里(2015年至2019年),温州市区将组织实施已列入重点改造范围内71个行政村的城中村改造。此轮城中村改造计划,正赶上国家政策机遇,根据国务院(国发〔2015〕37号)文件的要求,国家层面要实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旧房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利用三年时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1800万套,并就政策扶持、资金补助、项目融资、税费减免等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措施加以推进,若不抓住这一政策机遇期,以后推进城中村改造难度将会加大。为此,该市将全力以赴抓好城中村改造计划的制定与工作的推进实施。考虑到现有的考绩法中,城中村改造为“三改一拆”考核指标的其中一项,且在三区考绩分值中占比较低,与工作的重要性无法匹配。根据该市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要通过增加考绩分值、实施专项考核来进一步突出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引导、推动各区党委、政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推进,确保温州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