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到期房”可登记交易首日 市场反应平淡

28.12.2016  16:36
    持续热议了大半年的温州部分住房2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问题,在上周末迎来了国家层面的初步解决方案。这条由国土资源部发布的,被媒体称之为“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处理办法,最核心的内容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     12月24日,温州市国土资源局会同住建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自12月26日起,温州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上述过渡期政策,办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交易登记。     实际上,23日发布的政策,并未涉及过期土地证能否自动续期、如何续期的问题。对于相关房产的买卖双方来说,根本问题并未解决。因新政策未达到预期,昨天,温州市场对此反应平淡,多数市民仍持观望态度,并不太敢轻易介入交易。     相反,一桩已经谈了大半年的交易,也因政策不明确而搁浅,买卖双方解除了合同。     大半年前就谈好的买卖     因政策不明确最终还是黄了     昨天上午9点30分左右,王先生约了卖家齐女士来到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这一对房屋交易中的买卖方,钱江晚报曾多次报道。     今年3月,王先生花65万元买下一套温州市区水心榆组团的二手房,办好房产证和契税证后,却发现土地证已经在今年3月4日过期,一直无法完成交易。这套房子本来是买给爷爷养老用的,王先生考虑再三,最终还是决定将房子接手。双方约定,等政策明确后,再办理土地等证的过户手续。     王先生将房子装修后,今年6月份,其爷爷已经入住。     哪知道,这政策一等,就是大半年。前两天,国土资源部的消息一出来,王先生立即给房东齐女士打了电话,约好等星期一工作日就去咨询办理过户。     但是,在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窗口,经过一番咨询,作为买方的王先生还是犹豫了,他决定再等一等。虽然目前政策上已经明确可以办理交易手续,不过具体的续期政策并未出台。     过户后土地证到底能不能续期?续期后是多少年?如果以后房屋要进行抵押、担保,银行是否会认可这种土地证使用权已经过期的房子?这些都没有明确的答案。     “工作人员说,现在要办理,也不会续期,只是可以免费办理过户,不收取任何费用。”王先生说,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意思,可以将原来的房产证、土地证一起合并办理为不动产证,证件上关于土地证的信息依然要登记为“过期的日期”。     “给我换的证件上面标准的还是过期的时间,就相当于买了过期的东西,我以后去银行抵押、担保或者去二手房市场买卖,可能都是要受影响的。”王先生说。     双方经过协商,最终决定终止这份已经签了大半年的房产交易合同。王先生将房子退还给了齐女士。     不仅没有完成一桩交易     连前来咨询的人都很少     昨天下午,温州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昨天业务窗口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热闹,虽然温州主城区有不少二手房都出现土地证到期或者即将到期的问题,但并未因为新政策的出台,而出现交易井喷的现象。     “不仅没有一笔交易,连前来咨询相关问题的也很少,一天也就两三例。”这位负责人说。     对此,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这类土地证到期的房子发生交易时,根据上面最新的指示,能够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原来的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也就是说,虽然房产可以交易,但是,在相关证件上显示的,这样的房子,仍属于“过期”的。     至于房子续期问题,因为政策不明确,温州市相关部门表示,还要等上级部门政策。     业内专家     土地不确权会引发很多问题     应尽快出台续期细则     “国土资源部出台的‘两不一政策’只是解决了市民房产交易的当务之急,扫清了交易上的法律障碍,但它依然没有也不可能明确产权续期的问题。”温州市一家房产营销公司的董事长陈鸿接受采访时说,虽然土地证过期的房子可以交易,但是附带的各种权利还没有明晰。“比如房子的抵押权,如果买方去贷款或者抵押,银行对土地的属性又查得比较严格,恐怕银行不会确权,很难放款。”     陈鸿说,温州市区很多类似的老房子都是学区房,确认房子的使用权可以交易,其实也意味着房主家的孩子可以像其他学区内的小孩一样,去所在的学校上学。“不过,目前大多数人仍然不敢交易,因为政策不明确,大家都不知道未来要不要缴费等等,对普通老百姓来说,这是利益攸关的大事,可不能草率。”     帮王先生办理交易登记手续的房屋中介公司员工也说,很多想要进行交易的市民,目前普遍持观望态度。     “这样的房产,对于买方而言,肯定是担心(到时续期要)缴费。从目前政策的理解上来看,没有说以后一定会免费,只是说现在进行交易是不收费的,因为这个东西归属土地没有确权,对于银行来说是不能作为抵押物的。现在只是解决交易问题,还有更多的问题没有解决。”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法学系主任毛毅坚认为,国土资源部对于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新政策值得称赞,但这只是当前的一种暂时变通的做法,多少体现了国家在这方面立法的滞后,最终还是应该由《物权法》对土地使用证到期相关情况作出明确的规定。     毛毅坚说,国土部的新政策尽管看以便民、利民,但因缺乏具体的分类规定或可操作性,反而造成新一轮的困惑与猜测。“归根到底,还是要从法律层面尽快解决有偿还是无偿自动续期的问题,明确作出法律规定,这样才是治本之道。”     在毛毅坚强看来,从立法角度来解决到期房问题,应该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完成。     本报记者 汪子芳 王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