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乐清瑞安农房可抵押 手续和商品房一致
农户可以利用自家农房抵押到银行申请贷款。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授权包括乐清和瑞安等59个县(市、区)为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试点,试点期限从今年12月28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这意味着之前乐清、瑞安两地一直在探索的农户住房抵押贷款如今成为“官方版”,也标志着温州在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领域迈出了关键一步。
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工作人员说,以前农房因抵押登记没有得到法律层面认可,成为了“沉睡资产”,流动性不强。现在,随着乐清、瑞安两地成为试点,这意味着从国家层面和法律角度认可了农房抵押登记,两地的农房可以率先像普通商品房一样,到银行进行抵押登记贷款,从而更大限度满足“三农”融资需求。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乐清、瑞安就先后试行“农房抵押贷款”,申请贷款的农民以“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村委会认可书”作抵押物,经审核后给予房屋市场评估价50%至70%的贷款资金。而在2012年,温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作为配套系列政策之一的《关于推进农房抵押贷款的实施办法》随后实施,这些意见和办法对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的运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对农房抵押贷款的落地起了非常大的推动作用。
“以前我们是只做不说,现在总算是吃到一颗‘定心丸’,可以迈开步子做了。”乐清农商行风险合规部总经理高燕对于成为“国家试点”非常高兴。她说,乐清农商行作为最早开设农房抵押贷款的银行之一,目前已经有2000多户农房成功办理抵押登记,让它的主人获得了贷款。高燕表示,之前由于还只是探索,会担心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如今得到国家认可之后,他们将积极扩大农房抵押贷款范围,今后一些比较偏僻的信用村的宅基地也可以通过抵押登记,让其主人获得贷款。
温州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主管业务副总经理罗朝晖表示,目前农村产权服务中心着重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交易服务,农房之前由于抵押登记没有得到官方认可,在流转上有一定困难,如今瑞安、乐清两地成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将会扩大农村产权交易的外延。据他透露,目前全市农房抵押贷款的不良率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再加上我市农房抵押贷款条件比较成熟,未来农村抵押贷款可以面向全市推开。
记者获悉,目前全市包括农信系统、邮储银行、四大国有银行等10多家金融机构都已经开办了农房抵押贷款,相关手续办理和普通商品房抵押手续一致。截至2015年11月末,全市农房抵押贷款余额为80亿元,农房抵押贷款主要集中于乐清和瑞安两地,贷款余额占到全市的92%。
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相关人士表示,下一步将以国务院“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为契机,稳妥推进农房抵押贷款试点,推动业务从集镇向农村发展,同时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确权登记颁证、流转平台搭建、风险补偿和抵押物处置机制等配套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