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审计移送案件责任人被判刑

08.06.2015  13:06

近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做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2014年5月,该市审计局在财政涉农资金审计中发现,被告人所有的农业企业利用国家奖励农业科技的政策,用伪造发票、银行结算凭证和合同的方式进行虚假支出,骗取市科技局安排的财政奖励资金25万元。审计部门及时将该案件线索移送检察机关,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