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严抓渔业安全工作 站好“国庆”生产安全岗

23.09.2015  23:07

      国庆节即将来临,又逢东海伏季休渔结束,渔船进入冬汛渔业生产旺季,为切实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和减少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结合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实际,对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普海渔局〔2015〕121号)文件,要求各地针对近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渔船船东船长的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提高事故防范的组织协调、风险防控和科学治理能力,确保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是加大休闲渔船监管检查力度。要求各地在“国庆”前会同职能部门开展对休闲渔船的专项检查,严格要求经营者按《休闲渔业船舶安全证书》所核定的载客人数、活动区域、气象条件等从事休闲渔业活动,确保辖区内休闲渔船处于适航状态,严防存在安全隐患、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休闲渔船出海营运。同时,节日期间进一步健全休闲渔船进出港签证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休闲渔船安全动态,严厉打击超载、超航区、超抗风力航行等违规行为。
    三是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求各地针对前阶段冬汛渔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中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进行跟踪整改,做到拾遗补缺,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继续加强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二套船载终端设备开机率的检查,对无故不开机渔船要上报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彻底整改,确保“二套系统”终端正常有效使用。区冬汛渔业安全管理督查工作组人员重点做好事故隐患抽查和复查工作,并对发出停航指令书、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渔船进行跟踪督查。
    四是杜绝暴恐人员利用渔业船舶偷渡。要求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对管辖区域内的渔民、渔船、渔港、渔区开展宣传教育、排查摸底、港口巡查等,确保不留死角、盲区。一旦发现有陌生人员有高价租船等异常行动,立即将情况上报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并联合当地边防、公安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涉恐人员利用我区渔港码头、渔船进行海上换乘或者直接偷渡出境的情况发生。
    五是加强值班值守。要求各地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值班制度,切实完善节日期间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并及时传递气象信息,遇九级以上大风及时上报辖区内渔船动态。同时,要求各地将国庆期间的渔业安全生产情况于每日15时前报区海洋与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