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出台印发《关于深化“河长制”完善“清三河”长效管理的若干意见》
19.06.2015 17:57
本文来源: 水利厅
【本站6月19日讯】为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强化治水责任,多层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清三河”成果,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近日,诸暨市出台并印发《关于深化“河长制”完善“清三河”长效管理的若干意见》。
《意见》明确了从严检查、及时处置、严格考核、多层监督、全民参与等方面建设完善机制的任务。
《意见》要求,各地一是落实“五级”河长制和“河道警长”,加强巡查,从严检查,建台立账,做好反馈,对39条重点河渠实施断面监控,实行常态巡查和定期监测;二是针对查到问题优化处置流程,及时反馈,建立专门处理信息平台,问题上报处置落实到位;三是建立“河长制”考核体系,完善“一河一策”,严格河长履职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以及相关通报制;四是加强多层监导,实行部门、媒体、社会公众相结合的督导机制,加大曝光力度;五是提高公民参与度,开展“治水夺鼎宣传月”活动,推行“公益河长”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推动治水提供正能量。同时提升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通过政策文件等形式固化为规范性制度,逐步将河道整治和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法制化和市场化的轨道,真正建立起长效机制。
本文来源: 水利厅
19.06.2015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