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购买散装速冻海鲜需谨慎
20.10.2015 12:00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消保委对于消费者的疑问迅速做出调查,经查:该超市销售的散装虾仁,从水产公司购进时是有预包装的,在外包装上有明确的产品信息以及相应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但由于都是10公斤规格的包装,为了便于销售,超市将其包装拆散,进行小分量的二次包装,并且只在二次包装上标注了新的包装日期。
针对超市存在着销售散装食品,未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行为,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立案查处。
在此,天台县消保委提醒各位消费者,在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查看标签,根据《食品安全法》以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标签标志,对于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标签标志中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内容不齐全的食品,消费者要慎重选购。
二是查看环境,消费者在购买各类散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其销售环境,是否有无防尘遮盖设施和禁止触摸的标识,其销售人员是否按规定统一佩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三是保存凭证,消费者应当在购买各类散装食品时,要养成所要购物凭证的习惯,这样在发生消费纠纷时,能够凭借购物凭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0.10.2015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