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新政惠民成效显著

09.10.2015  07:06
  没有享受过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职工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夫妻双方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上调至60万元;夫妻单方缴存或单身缴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25万元上调至30万元。自2015年9月9日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以来,截止到2015年9月22日,海盐分中心已有25户受惠,涉及金额1003万元,贷款额比原来增加了170多万元。新政的实施,提高了缴存职工家庭购房消费能力,惠民成效显著。(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