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海岛三项措施整合举报投诉平台凸显成效

24.01.2015  02:47

  2014年,舟山市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结合海岛县实际,通过理顺内部制度、完善调处机制、强化内外协作等措施,整合原工商、质监、食药三部门的12315、12365、12331(96311、96317)举报投诉平台,取得显著成效。整合后共办理举报投诉128起,与去年相比增幅达241%,为消费者换回直接经济损失34.3万元,同比增长12.1倍。

  一是理顺内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立足原工商12315举报投诉基础工作制度,对原三部门举报投诉制度进行有效整合,制定了 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举报投诉分流处理、举报投诉案源移送、承诺制度、应急处置、消费投诉回访督查、 消费信息预警 等系列 制度,同时,上墙对外公示举报投诉中心工作流程、 受理范围与不受理范围、 工作职责、中心人员工作职责等制度 ,从制度上规范举报投诉工作。

  二是完善调处机制,增强工作效率。 充分发挥举报投诉平台快速、高效、及时功能,坚持消费投诉“谁受理、谁负责、谁调处”原则,从消费投诉案件调处时限上下功夫,通过限制办结期限,增强调处工作效率,努力做到消费投诉案件当天受理当日调处办结,一般性投诉案件办结期限不超过三天,疑难投诉案件在七天之内办结,重特大群众性投诉案件三十天内办结。

  三是强化内外协作,提高处置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平台处置举报投诉事件能力,及时解决消费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平台注重强化内外协作,对内通过制定《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申诉中心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全局各相关科室职责,做到分工协作办理。对外加强与公安等部门联系,联动协作处置各类消费投诉事件,并相继成功调处了涉及250个消费者的不合格产品推销群体投诉案、涉及100余名的消费者的讲座产品推销群体投诉案等。2014年,通过内外协作,近30余起举报投诉事件成功得到处置,提升了消费维权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