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公安局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成效显著
海宁市公安局在依法治国全面推进的有力时机下,以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连续16次荣获“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4年度取得“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殊荣。
一、强化执法管理,硬件软件双重保障。 全力推进“又好又多”执法办案体系构建,建立执法管理委员会制度和重大疑难刑事案件集体议案制度。坚持刑事案件审核职能由法制部门统一行使,连续26年违法行政“零发生”,民警执法过错“零发生”。投入两百余万元,建成物证(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自主研发物证管理系统,并引入二维码管理技术,为每一件物证(涉案财物)建立唯一的“身份证”。高标准完成海洲派出所执法办案中心、案管中心建设。建成看守所一体化体检中心,并与海宁人民医院实现远程会诊,预防和减少执法风险。同时,投入268万元升级改造117间询(讯)问室,执法办案场所实现高清视频监控全覆盖。2014年全年办理行政案件准确率100%,优秀率93%,执法卷宗合格率100%,刑事拘留准确率100%,报捕准确率93%,移送起诉准确率100%。2014年8月15日,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
二、加强制度建设,营造服务环境优质化。 制定出台《执法办案积分制实施办法》,投入办案积分奖励专项经费20万,激励民警想办案、引导民警多办案、促使民警办好案、保证民警能办案。将信访整建制划归法制大队,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定程序机制和依法退出程序机制,对信访活动中发现的或以信访为名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依法打击处理。完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2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面商率”达100%,满意率达100%。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奖励机制。加强执法流程监督,使每一个环节都能够达到规范、符合标准。同时,进一步规范接处警工作,健全和完善我局110接处警工作制度,强化从接处警执法源头管理。
三、推行执法公开,打造阳光队伍新形象。 狠抓执法办案公开化,扎实开展“阳光执法”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执法告知、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认定,对行政办案实行 “五公开”,刑事案件做到 “三回告”,已破刑事案件和已结行政案件的公开率达到95%以上。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制度,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到位,增强工作透明度。通过海宁公安门户网站、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等平台丰富公开渠道,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腿”的目标。以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最大的合法利益。以实战会商、发放通告、举行听证会等方式落实公众参与制定《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