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三项举措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31.08.2015 16:54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海宁市根据市政府紧急会议精神,狠抓落实,迅速行动,从2005年8月19日至2016年2月29日,在全市范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三项举措,全面排查整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防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一是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海宁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对山西省临汾县等16个全国危爆物品安全管理重点地区进行书面警示的通知》(中综办[2015]16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25号)文件要求,8月18日晚上,海宁市政府在会议中心召开全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海宁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顾照荣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俞亚明副市长对做好下一阶段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提出了要求。各级各部门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执法、镇(街道)属地管理,市、镇、村三级全民共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监管机制。 二是宣传有力,形式多样。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大屏幕、宣传标语等载体在全市广泛宣传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如何选购识别烟花爆竹,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还在全市人口密集场所、道路悬挂宣传横幅70余条,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12350,在各镇(街道)建立了信息员,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并落实举报奖励等制度。 三是严格执法,违法必究。按照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要求,8月19日开始,各市领导带队,召集综合执法、公安、安监、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人员,分成四大组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定期对全市所有烟花爆竹经营零点开展了执法检查,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1.08.2015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