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林业局荣获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

21.07.2017  18:37

  日前,浦江县林业局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表彰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浦江县是金华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区。

  浦江在完成集体林权信息化和以“均股均利”为主的主体改革后,于 2012年,在浙江省率先开展林地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通过组建林地股份制合作社,创新“林地变股权、林农当股东、收益有分红”的林地经营新机制,鼓励林农林权入股,吸引工商资本规模投入林业产业发展,走出了一条适合浦江林业发展,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新路子。截至目前,全县累计组建林地股份专业合作社28家,参股农户4268户,参股林地面积2.6万亩,吸引工商资本10亿元以上,已成为全国成立林地股份合作社最多的县。2013年,荣获“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模范县”称号,浦江模式在全省推广。2015年8月,成功承办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2016年10月,浦江林改工作的经验材料被中改办采用,在改革情况交流第167期上发表。

  浦江县通过深化集体林权改革,推进生态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林业,换回了绿水青山。短短几年间,森林面积达到100.68万亩,比林改前增加10.1万亩,增长10.03%;活立木蓄积量323.3万立方米,比林改前增加97.8万立方米,增长43%;森林覆盖率达到71.42%,上升4.12个百分点。全县发展香榧基地3.8万亩、高效毛竹基地4.5万亩、花卉苗木基地1万亩、特色水果基地1.5亩。林业产值突破40亿元,年增长率7%以上。(浦江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