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肩担起绿色发展天平 浙江绍兴法院为生态加保护砝码
铁肩担起绿色发展天平 浙江绍兴法院为生态加保护砝码。陈洁
中新浙江网4月11日电(见习记者 陈洁)浙江省绍兴市上虞法院审结的浙江汇德隆染化有限公司排放2.3万吨危险废物案,以“偷排数量最多、罚金数额最大”成浙江省环保第一案;绍兴市中院受理的新昌江含油废水泄漏局部污染事件,成浙江首例成功审结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当环境与发展被放置在天平两端,浙江绍兴以法律砝码成就绿色发展之平衡。11日,在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宏伟亮出了一张五年法院工作成绩单,其中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上,绍兴法院积极作为。
过去五年,随着五水共治、五气合治的联动推进,水乡绍兴以肉眼可见的改变实现向绿富美的华丽转身。这背后,离不开绍兴法院的“保驾护航”。
据张宏伟介绍,过去五年,绍兴法院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相分离的管辖制度,并指定绍兴越城、上虞法院集中管辖环境污染刑事犯罪一审案件,审结案件242件,42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其中,不得不提的便是新昌江含油废水泄漏局部污染事件,因绍兴市生态文明促进会为公益诉讼主体,该案件也成为浙江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而审结此案的,正是绍兴市中院设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
张宏伟表示,环境资源审判庭由绍兴中院在浙江范围内率先设立,实行“三审合一”制度。
与此同时,绍兴法院出台量刑指导意见,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摧毁再次犯罪的经济基础。
以上虞法院审结的浙江汇德隆染化有限公司排放2.3万吨危险废物案为例,法院判处该公司罚金2000万元,11名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该案以‘偷排数量最多、罚金数额最大’成为浙江省环保第一案。”张宏伟说道。
可以看到,过去五年,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绍兴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五年来,绍兴法院共受理案件507800件,审结、执结500812件,结案标的额2437.5亿元,分别比前五年上升44.9%、45.1%和235.3%。”张宏伟表示,绍兴法院一线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数居浙江前列,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保持良好态势。(完) 【徐施宏】来源:中新浙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