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6.01.2015  10:32

(2015年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陈云龙检察长所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新常态,按照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部署,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强化法律监督,规范检察行为,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确保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