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三批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与培育名单公示

04.12.2019  16:20

浙江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2-4

 

根据《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和《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导则》精神,按照《浙江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市推荐申报基础上,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开展了评审工作,经报请省政府同意,拟将浙江省杭州上城健康服务与大数据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47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列入省级创建名单、浙江省宁波海曙时尚服装服饰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8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列入省级培育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并书面向我厅反映。反映情况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话:0571-87054693(基础处),0571-87056409(厅机关纪委)

 

附件: 第三批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与培育名单

浙江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