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浙江省省级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2015年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05.11.2015 12:26
本文来源: 科技厅
浙科发条〔2015〕159号
根据《浙江省省级行业和区域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浙科发条〔2006〕233号)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绩效评价的通知》(浙科发条〔2015〕119号)精神,我厅委托浙江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采取在线评价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2013年底前启动建设的71家行业和区域创新平台的创新能力、基础条件、日常运行、科技服务与平台效益等平台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浙江省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28家平台为优秀,浙江省标准信息与质量安全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10家平台为优良,浙江省饲料产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31家平台为合格,浙江省宁波汽车电子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等2家平台为不合格。
公示时间2015年11月3日至11月9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并书面向我厅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省科技厅条件处 乐斌 0571-87054053
邮编:310006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1月3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印发 |
本文来源: 科技厅
05.11.2015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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