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土资发〔2016〕31号

22.12.2016  13:03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浙江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浙江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2月14日

  附件: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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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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