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水局召开《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研讨会

29.12.2015  08:41

 

【本站12月29日讯】12月25日,《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研讨会在杭州召开。省农村水利局、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相关人员和部分市、县(市、区)水利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同志参加会议。

目前,我省有3万多座农村供水工程,其中95%以上设计日供水规模量不足200吨。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小、数量多、分布散、建设标准参差不齐的特点显著,建后管护一直是困扰行业主管部门的一大难题。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真正使农村供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意见》,省农村水利局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规程针对不同规模农村供水工程,在组织管理、人员配置、运行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及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对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输配水管网、维修养护、水处理工艺、水质消毒、应急管理等工作进行详细规范。

为确保规程符合我省农村供水管理实际、突出适用性和操作性,在书面征求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省农村水利局特邀请我省部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基础较好的市、县(市、区)水利局负责同志对规程展开深入研讨。各参会人员结合本地区农村供水工作及多年工作积累,对规程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认真探讨,提出了宝贵的修订建议和意见。下一步,省农村水利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将对规程作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