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大力宣传《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

18.04.2018  10:17

  3月12日,《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公布实施。近段时间以来,淳安县林业局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该县林业局先后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5次,对《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进行研读、交流。全县20个乡镇组织村级专职护林员开展《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业务培训,让基层管护人员能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印制、发放《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单行本6000余本,发放给县林业局和新安江开发总公司的林业干部、乡镇林管员、村级护林员、村主要负责人以及林业大户。同时出动宣传车500车次下乡进村宣传,并悬挂横幅60余条、张贴标语1000余条。

  接下来,淳安县林业局还将开展《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知识竞赛,到各乡镇开展现场咨询会,多渠道开展《条例》宣传。(淳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