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29.12.2015 11:50
本文来源: 档案局
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中“普遍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全省“法治档案”建设实际,省档案局做出了聘请法律顾问的决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就档案部门履职过程中的重大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难点及热点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对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进行法律论证,为档案部门的政府采购、招投标、资信调查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以及法律知识培训等。
据了解,法律顾问制度目前正在浙江全省档案系统内有条不紊地逐步推进,为规范档案行政管理行为、依法履职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
本文来源: 档案局
29.12.2015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