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代表热议"两高"报告 让公平正义光芒闪耀大地

13.03.2015  11:57

  【代表名片】

  齐奇全国人大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云龙全国人大代表、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海啸全国人大代表、台州恩泽医疗中心主任

  陈乃科全国人大代表、省侨联副主席

  叶新华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浙江在线03月13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周咏南黄宏廖小清翁浩浩)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而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昨天,在对“两高”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时,我省代表认为,要推进司法改革,坚持司法公正,更加注重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司法改革,更公正更便民

  今年,对浙江法院而言是“改革元年”:我省法院将启动法院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法官遴选制和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试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我国诉讼制度改革的方向是‘以审判为中心’。这将深刻地扭转刑事诉讼活动中长期存在的‘以侦查为中心’的惯性。”齐奇代表说,这意味着开庭审判阶段对案件的调查,将会越来越具有实质化特征。

  这一改革也意味着更高的要求: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齐奇代表说,浙江法院将着力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和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切实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防止“带病”通过审判程序,防止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的现象。

  “在基层司法实践中,吃拿卡要现象已大大减少,这是很大的进步。”叶新华代表认为,司法是国家治理的重器,但还没有成为部分老百姓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这里有认识上的误区,更有司法实践不便民、不亲民的问题。

  叶新华代表认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离不开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建议司法改革在便民、亲民上多做文章,多下功夫。

   强化监督,更有效更规范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由于当前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立法不完善,制约和削弱其发挥职能。

  今年两会上,陈云龙代表提出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决议的建议,这是他连续第5次提出这个建议。他认为,这项工作在全国的地方性立法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经验,31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已出台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或决定。因此,他建议围绕解决制约法律监督工作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决议。

  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贯彻立法法修正案有关精神的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赋予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方面新的政策措施,将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陈云龙代表指出,但当前的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有的地方因为感到边界、范围难以把握,一直没有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在监督程序方面,没有统一的操作规范;再如监督的效力问题,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缺乏刚性,很多时候流于形式。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制度机制层面规范行政检察监督的范围、程序、方式和效力。

  目前,执行难问题已成为损害法治信仰的重要因素。“法院判决执行兑现率低、债权人的权利不能完整实现、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执行不满意已成为司法工作的顽疾。”陈乃科代表认为,在执行难的事实面前,任何对法律信仰的宣传说教都是苍白无力的,因此有必要加强监督。

  陈乃科代表认为,民事执行主体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外部有效监督主体,是产生执行难问题的重要原因。他建议,在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保障、细化联动执行制度的基础上,法院要围绕是否穷尽执行措施建立监督体系,加强主管领导的审批责任,在案卷材料上督促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外部则要通过明确执行监督范围、丰富执行监督方式、建立执行监督协作机制三方面构建地方检察院监督民事执行活动的工作体系。

   司法为民,更贴近更有为

  作为一名医生,陈海啸代表对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医闹”多发现象感到忧虑。他认为,“医闹”严重干扰医院正常秩序,妨碍病人及时得到治疗。今后,应该进一步发挥司法为民的理念,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好医患关系。

  陈海啸代表建议,应该在司法认定中,把医疗机构纳入“公共场所”。“目前,只能以‘扰乱事业单位秩序’来对‘医闹’行为进行处罚,这对维护医院正常秩序非常不利。”

  陈海啸代表说,目前,部分人对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报告存有微词,认为是“自家人鉴定自家人”,这就需要第三方鉴定机构来出具有公信力的报告。由于当前司法鉴定门槛较低,且各家机构出具的报告经常打架,希望能采取措施,提高司法鉴定的公信力。他还建议对“医疗事故罪”中的“严重不负责任”作出详细规定。

  叶新华代表则注意到,对有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一些司法机关不予受理。“建议深入研究、大胆突破这些案件的受理、审理和审判工作,让民众和政府养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习惯。”他认为,司法机关不应挂“免战牌”,要有作为、敢担当,司法公信力才会逐渐提高。

(本文来源: 浙江在线     责任编辑:毛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