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湖州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小微企业“安全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浔政办发〔2015〕64号),这标志着南浔区正式启动小微企业“安全顾问”制度。
该制度为解决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这一难题提出了可行的途径方法。在遵循“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原则下,可更好地发挥专业服务机构、专家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不断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切实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在坚持企业主体责任、自愿有序开展、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原则的前提下,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服务对象及内容、工作流程、实施步骤、工作职责及考评要求。2015年,计划在全区范围内选择500家左右以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企业先行推行“安全顾问”制度,继而进行复制推广。企业在“安全顾问”的指导帮助下,完善安全管理台账资料,辨识危险有害因素,排查现场隐患并加以整改,组织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及演练,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及规范化的创建和持续运转打下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