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三管齐下”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17.02.2016 10:28
本文来源: 审计厅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农村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洞头区全面启动“阳光三资”专项调查取得实效。
一是同心协力齐管理。区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农办及各街道(乡镇)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三资”工作检查,审计部门对农村“三资”管理实施专项调查,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做好对街道(乡镇)的业务指导协同督查,全面铺开规范村级“三资”监督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监督到位。
二是联查联办揭问题。区纪委结合村级“三资”巡查工作助力审计,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提供协助,审计部门共对16 个村社集体资产28995万元、负债6852万元及所有者权益总额22143万元实施调查,发现村级项目经费损失浪费、资金出借存在风险、奖金报酬和征地补偿款违规发放、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工程施工没有公开招投标、部分经济事项没有民主决策等19类问题,不合规金额达1279万元。
三是边审边改严处理。针对审计调查结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王区长对该项工作作了专题批示并限期整改,区农林水利局与区监察局对没有规范执行“三资”管理的16个村社下发督办函,区委办与区府办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干部报酬管理的通知》,6个街道(乡镇)对照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规范完善村级“三资”制度。
下一步工作中还将根据审计建议出台村集体发放扶持资金的管理办法,规范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和标准,健全完善农村“三资”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村级人员业务培训等措施。
本文来源: 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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