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工商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前行

27.05.2015  10:38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召开全区工商系统法治工商建设工作视频会,研究部署“法治工商推进年”各项工作。广西区工商局局长张虹对记者表示,法治建设是推动消费维权前行的重要力量,广西区工商部门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法治体系和消费维权制度建设,主动适应消费维权新常态,让消费者在工商执法中获得更多实惠。
  “广西区工商局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理念,主动改革创新,以法治思维和方式统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消费维权、依法行政等各方面都取得明显成效。”张虹告诉记者,消费维权是工商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落实依法治国精神的重要体现。在新《消法》实施后,广西区工商部门把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工作议程。
  张虹说,广西区工商局针对消费者拨打12315电话等候时间长,案件转办、分流处理超时等问题,制定了全区工商机关投诉举报工作流程,规范了消费投诉举报19种文书格式范本,建立统一的申诉举报处理模式。“去年以来,我们抽查儿童用品、电动自行车、建材等商品达到5600多个批次,开展‘关爱儿童消费维权’等5次专项行动。”张虹说,广西区工商部门将监管执法和查办案件贯穿于消费维权工作始终,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比如,东兴市工商部门在整治红木家具市场时,根据红木种类多、价格悬殊的现象,在经营者中推行“一签一证一书一票”制度,即生产企业和经销商销售红木家具时,要在家具上悬挂产品标签、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质量承诺书,并出具发票,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张虹告诉记者,东兴市有着广西最大的红木家具市场,年营业额达到5亿多,东兴市工商局推行的“四个一”制度,有效规范了该市红木家具的经营行为。目前,广西区工商局正对该做法进行调研,待时机成熟面向全区实木家具销售行业进行推广。
  广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省,完善农村基层维权体系建设,事关农村发展稳定。“从去年开始,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的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中心工作,我们在‘一会两站’的基础上,加强了消费教育基地建设,基地设有讲堂、资料库、体验区,以及电脑、课件等设备设施。”张虹表示,目前,广西建立的消费教育基地达到2400多个,经过规范化建设,大部分已具备授课讲座、消费咨询、投诉受理和调解的功能。
  3月13日,广西区工商局联合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建的消费维权巡回法庭在南宁设立。这是广西工商部门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又一个具体举措。“法庭的主要作用是当消费者与经营者就某一纠纷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意愿,由法院派出工作人员在巡回法庭当场审理。”张虹说,巡回法庭将为消费者开通消费维权绿色通道,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同时也为公益诉讼打下了基础。
  记者了解到,以广西区消委会为主导的广西消费教育中心目前也正在建设之中。该中心通过真假商品展示,消费讲座等方式,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经营者守法经营。张虹对此表示,目前,广西区工商部门正在积极构建包括政府行政部门和社会多方力量在内的消费纠纷多元化协作平台,推动消费维权工作从单一的政府监管走向社会共治的新局面,实现消费维权更加规范、高效、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