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沼气合作社助推农村新能源建设
今年以来,咸宁市通过积极支持鼓励农村组建沼气合作社,帮助农户解决在沼气的安装、使用中经常遇到的棘手问题,加快实现沼气建设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具体呈现出以下四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合作社的成立,突破了以往政府单方面扶持、农民参与性不高的弊端,形成了政府主导、农户主体、企业参与的工作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户的积极性。同时,沼气合作社法人不仅是沼气高级技工还是“沼气服务网点”负责人,且长期从事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后续服务及经营活动,对农村沼气的发展发挥了良好的组织领导作用。
二是提升服务水平。沼气合作社承担着农村沼气建设、后续服务、技术培训等一条龙服务工作。他们负责提供沼气建设规划、设计、施工等技术服务,组织供应沼气产品及配件,提供沼气后续服务和“三沼”综合利用技术,从沼气的安装调试到维修保养,提供贴心、周到的服务。
三是明确发展目标。合作社实行生产、服务、经营独立核算,以农村沼气服务网点为基础,以持证技工和沼气用户为依托,以巩固沼气建设成果为目标,以服务清洁能源市场为方向,逐步实现服务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提升综合服务效能,推动农村能源事业发展。目前全市沼气合作社数量达到13家,发展社员600余人,联系农户3000余户。未来三年里全市沼气专业合作社预计可突破100家,覆盖农户近20000户。
四是实现双重效益。在合作社的推动下,全市每年沼气生产量达到545万立方米,年优质沼肥生产量超过220万吨,农民每年通过节约燃料和肥料支出就达1500多万元。同时,通过沼气池有效收集和高效处理大量的农村有机废弃物,改变了农村过去柴草乱堆、垃圾乱丢、蚊蝇乱飞、臭气熏天的恶劣环境卫生状况,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