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上不了牌,究竟是谁的错?
28.09.2016 16:36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016年8月底,非宁波户籍的严先生在镇海某4S店看中了一辆汽车。但考虑到暂住证未满三个月,严先生在购买之前将这个情况告知了该4S店的汽车销售人员,询问能否上牌。当时该店的销售人员口头答复说是可以上牌的。于是严先生就于当日购买了一辆汽车,汽车款一次性付清并缴纳了一年的汽车保险费。等严先生去给汽车上牌照时,被告知因严先生的暂住证未满三个月,不能办理汽车牌照。严先生一怒之下拨打12315,请求帮助。
经了解,该汽车4S店的销售人员因业务不精,认为汽车上牌不受户籍等限制,从而误导严先生在暂住证还不符合上牌条件的情况下购买了汽车,导致其不能正常开车上路,浪费了汽车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因此,该汽车4S店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通过沟通协调,该汽车4S店愿意承担严先生未上牌照期间的汽车保险费用,严先生表示认可,双方达成一致,该消费纠纷得以解决。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8.09.2016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