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公司赖账被强制执行 拒不申报财产被罚5万

03.05.2017  17:42

  中新网浙江新闻5月3日电 (见习记者 王刚 通讯员 徐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欠浙江某太阳能科技公司200多万元拒不还款,在收到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法的执行令后,又拒绝报告其财产状况。3日,记者从德清法院获悉,该法院对江西旭阳某科技公司罚款50000元,最终该公司清偿了所有货款。

  据悉,浙江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西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素有多晶硅料等业务往来,结算方式包括支付货款、互抵交换产品等。截止2014年10月,江西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尚欠浙江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146850.97元,浙江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多次催讨货款无果后,于2015年2月起诉至德清法院。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系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应当及时支付货款,并依照相关法律判决被告支付原告人民币2146850.97元,违约金107342.5元,合计人民币2254193.47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还是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2016年10月,浙江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德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及时向被执行人江西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责令其限期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既不到法院履行义务也未联系申请人。

  随后,执行法官迅速对被执行人财产展开查控,发现该公司银行账户上有2000万元存款,足以支付执行款。该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收到执行令拒不申报财产。对此,法院决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0000元。

  在法律的威慑下,该公司于日前清偿了2146850.97元货款及50000元罚款。(完) 【徐施宏】来源:中新网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