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制定出台绿色建筑地方性法规
09.04.2015 10:27
本文来源: 法制办
在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刘克希介绍,法规最大的特色在于推行绿色建筑地方标准。《条例》第二条规定,绿色建筑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相关标准已由省住建厅去年发布。《条例》第十条规定,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采用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应采用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他建筑采用二星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型公共建筑没按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这意味着,过去绿色建筑的推行处于点状试点状态,今后将变成全面强制执行。
为提高全社会建设、购买、运营绿色建筑的积极性,法规给出“政策扶持大礼包”。比如,外墙保温层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居住建筑利用浅层地温能供暖制冷的,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公共建筑达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采用浅层地温能供暖制冷的企业参照清洁能源锅炉采暖价格收取采暖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可上浮20%。
刘克希解释,绿色建筑确实会增加建设成本,就全国平均水准来看,公建项目一星级造价增加40元/平方米,二星级增加152元/平方米,三星级增加282元/平方米;住宅项目每平方米增加造价分别为33元、
73元、
222元。由于江苏的建筑标准历来比国家高,因此江苏的造价增加要低于国家平均水平,一星级民用建筑的造价仅增加15-30元。老百姓如果购买二星级以上的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原来是30万元的话,今后可贷款36万元。但具体以各市为单位决定。
本文来源: 法制办
09.04.2015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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