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开展经济责任“四责联审”试点工作

25.08.2015  21:38

  为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将编制审核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用人权、用编权、用财权等核心权力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和制约。

近日,永嘉县审计局联合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在岩坦镇、乌牛街道同步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四责联审”试点工作,暨实行“作风干劲审视”、“用人责任审查”、“经济责任审计”、“编制责任审核”四项联审,以及“统一制定审计实施方案”、“人员统一编入审计组”、“四部门统一进点”三个统一。

通过“四责联审”,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作用,合力推动干部监管和问题整改的有效落实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