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结果公示

21.01.2017  00:40

2016 年度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实施细则》(浙水农〔2015〕53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对各设区市2016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综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20日至1月26日。若对考评等级评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个人名义需署实名,单位名义需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省农村水利局    曹红蕾,0571-87826529。

 

考评等级优良的市(共 9 个,排名不分先后):

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舟山市、丽水市。

考评等级合格的市(共 2 个,排名不分先后):

衢州市、台州市。

 

浙江省水利厅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