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计划分解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
浙水办科〔2018〕1号 |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计划分解 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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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水利局: 为有序推进2018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工作,根据前阶段各市上报计划初步对接情况,我厅拟定了2018年度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分市任务计划表(见附表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浙水科〔2016〕1号)中阶段性实施目标要求,结合辖区内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将2018年度标准化管理任务计划分解至辖区内各县(市、区),并填报《XX 市2018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分县(市、区)任务计划表》(见附表2)。实施数量可多于分市计划数量。 2. 根据我厅公布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程名录(2017年版)和2017年度已验收工程名单,请各市确定2018年标准化管理实施工程名单,并填报《XX 市2018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工程名单》(见附表3)。 3. 请各市水利局于1月26日前将附表2和附表3(相关表格可在浙江水利网“公告公示”中下载)报送至厅科标处(电子版同步发送),并组织辖区内各县(市、区)于2月2日前在“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监督与服务平台”(http://zjslbzhjg.dcxc. org.cn:49001/)的“信息上报”模块完成2018年实施计划填报。 4. 2018年度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数量将作为月度进展通报、水利年度综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基础数据,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如实填报。 联 系 人:省水利厅科标处,张笑楠; 联系电话:0571-8781191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7号。
2. XX 市2018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分县(市、区)任务计划表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公开属性:公开 |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