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水利局积极强化水法宣传 推进水利依法行政
今年以来,丽水市水利局坚持把做好法制学习宣传等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狠抓法制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内部培训和学法制度,强化了执法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制意识,打牢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一是领导带头学法。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局领导带头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并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观念。分管领导真正做到带头学法、对于专项法律熟稔于心并与下属积极分享学习体会,以身作则、以实际言行督促下属干部职工认真研读法律条款。
二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法。 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我局每年坚持组织全体执法干部和全市各县(市、区)执法干部参加大型学法培训,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各项重要的涉水法律法规,特邀省水利厅有深刻法学造诣的专家亲临授课、组织省市执法过程问题探讨、专家答疑解惑、各兄弟县市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讨论交流等,使得干部职工学法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今年上半年,全市开展了水政渔政执法交流工作会议。
三是运用多种载体,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专业法宣传。 我局充分采用张贴标语挂图、散发宣传材料、专题学习、宣传车、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涉水法律宣传,向全市人民宣传、普及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强化了普法力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水法制意识。我局及所辖各县(市、区)水利局在每年3月22日的 “世界水日”和3月22日—3月28日的 “中国水周”期间进行综合性的水法规宣传,4月15日进行防汛防台专项宣传,6月29日进行水土保持工作专项宣传,另外在每年“3月20日~6月20日”进行为期3个月的禁渔期集中宣传。在上述宣传活动中,我局采取有效的宣传方式,积极主动地深入群众,增强了广大群众涉水相关法律知识水平,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节约用水、防汛防旱及积极珍惜保护渔业资源等的意识。
丽水市法制办 郑军伟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