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水利厅 农行浙江省分行战略合作协议》的通知
新时期治水方针和“五水共治”水利建设新要求的重大举措。各市、县(市、区)水利部门和农行分支机构要充分认识深化战略合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政策引导和工作对接,着力构建互利共赢的合作平台,有效补齐水利建设资金“短板”,推动我省 “十三五”水利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二、突出重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根据合作协议精神,未来5年内,农行浙江省分行将提供500亿元意向性信用额度,重点支持深入推进“五水共治”提速实施“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等五原扩排、五江固堤、十库蓄水、八大引调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三、优势互补,全面拓宽合作领域
双方应以此次签约为契机,积极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体系,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涵,促进共同发展。
(一)各级水利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优势,在双方合作范围内:
1.向当地农行介绍水利发展规划、行业政策、投资计划、融资需求等信息,定期推荐重点项目,并给予必要的政策指导和工作支持。
2.加强行业指导,与农行共同研究水利投融资模式创新,鼓励各地培育合格投融资主体,为金融支持水利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3.鼓励辖属院校、各地水利科研机构、水利建设单位积极与农行分支机构开展各类业务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农行产品和服务。
(二)各农行分支机构要在监管政策和信贷制度允许范围内,进一步加大水利信贷投放,全力做好水利金融服务。
1.对各级水利部门主导的重点项目,优先受理、优先评审、优先放贷,并在贷款期限、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等方面,提供优惠的政策支持。
2.对省级及以上重大水利项目,资本金比例可适度放宽;除建设期外,贷款期限可达15年;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可根据购买协议确定贷款期限;对以各级财政预算内资金全额支持的,可采用信用方式。
3.针对我省水利项目特点,与水利部门共同研究创新水利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水利融资担保范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产业基金、投贷联动等方式,进一步拓宽水利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水利建设资金供给。
4.主动为各级水利部门、科研机构、辖属院校和优质水利建设单位定制金融服务方案,提供优质的资金结算、代理业务、理财融资等多元化金融服务。
四、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完善组织领导。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和农行浙江省分行农村产业金融部具体负责与战略合作协议相关的事务处理和本系统内部联络协调。各市、县水利部门和农行分支机构也要确定相应职能部门,具体负责与协议相关的合作事项处理和本系统内部联络协调。
(二)加强沟通交流。各市、县水利部门和当地农行分支机构可视工作需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培训交流,互通发展信息,研究协调问题,总结合作进展,实现更有效、更紧密的对接,切实推进战略合作协议的顺利执行。
对于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省水利厅和农行浙江省分行反映。
联系人:浙江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吕天伟,0571-8782652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农村产业金融部),张伟, 0571-87226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