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在线等媒体报道“五水共治”和环境保护“督查+执法”行动

21.07.2015  19:37

  浙江日报7月20日第三版报道   

  省治水办等联合开展“督查+执法”行动   

  “五水共治”再出硬拳   

  记者  江晨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全面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工作,省治水办、环保厅、建设厅、农业厅自7月中旬起在全省联合启动“五水共治”和环境保护“督查+执法”行动。   

  此次行动主要针对“五水共治”、“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职能部门主动出击、敢于亮剑,要查处一批、惩治一批、曝光一批违法案件,推动治水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督查+执法”行动中,督查重点为:各地“河长制”的落实、“清三河”工作、劣Ⅴ类水质断面削减、重点污染源治理等目标任务、各地经验典型和存在问题、各地政府环保责任落实情况,以及省委、省政府30个督查组、省政协“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专项民主监督发现的问题、媒体曝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执法重点为:打击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低、小、散”工业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畜禽养殖场的违法排污行为,以及各级环保部门“亮剑”环保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信访举报重点案件。   

  此次行动突出上下联动,要求各市、县(市、区)立即组织自查,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省级督查执法同步跟进,采取检查与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由省治水办、环保厅、建设厅、农业厅的负责人带队组成6个专项行动组,带着问题线索和任务清单,深入治水一线督查执法。   

  此次“督查+执法”行动设立举报电话:0571-28059372,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电话受理时间:7月20日至8月5日(工作日8时30分至18时)。欢迎各界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   

  

 

      浙江卫视7月19日报道

  省治水办等四部门启动五水共治“督查+执法”行动   

  

  浙江台消息,省治水办、环保厅、建设厅、农业厅自本月中旬起在全省联合启动“五水共治”和环境保护“督查+执法”行动。针对“五水共治”、“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处惩治一批违法案件,推动治水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行动将突出上下联动,在各市、县(市、区)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行动的同时,由省治水办、环保厅、建设厅、农业厅的负责人带队组成6个专项行动组,带着问题线索和任务清单,深入治水一线督查执法。

 

     

  浙江在线7月17日报道 

  本次行动涉及落实“河长制”、“清三河”等六大督查重点   

  我省即将开展“五水共治”和环境保护“督查+执法”行动   

  记者  仲瑶卿   

  今天,记者从浙江省环保厅获悉,由省治水办、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联合组织的“五水共治”和环境保护“督查+执法”行动即将在我省开展。   

  据了解,本次督查执法行动涉及“河长制”落实、“清三河”工作、劣五类水质断面消减情况、重点污染源治理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落实最严“治水”制度   

  查看各级“河长制”是否完备   

  自打响“五水共治”攻坚战以来,全面落实地方政府的治水责任,推广“河长制”一直是其中的一项重点内容,本次督查执法行动内容中的第一项便是检查11个设区市的“河长制”落实情况。   

  其中包括各级“河长”与市、县(市、区)“河道警长”是否已完全配备、各级“河长”公示牌是否规范、完整,“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各地“河长制”的巡查制度、日常工作制度、常态管理制度和长效运维制度的落实情况。   

  与此同时,在本次督查执法行动中将对各地“清三河”工作进行“回头看”,将对已经完成整治的“三河”进行现场抽查,查看是否有反弹情况,还将对准备申报的“清三河”达标县进行初步的摸底调查工作。   

  检查重点污染源治理情况   

  了解各地“五水共治”先进经验   

  本次行动中,督查小组将对重点污染源治理落实情况所涉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三个方面进行检查。   

  此外,还将对涉有省控劣V类水质断面消减任务的设区市,是否已按照要求制定“一点一策”方案、V类水质断面是否采取治理措施、是否制定本市市控劣V类水质治理方案等内容进行检查。   

  与此同时,由省治水办、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以及相关媒体单位组织的督查小组将在充分了解各地在“五水共治”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   

  检查+抽查明查+暗访   

  全方位多种方式推动治水工作   

  据了解,本次行动将采取检查与抽查、明查与暗访向结合,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受理相关反映情况等多种方式,对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督查,以推进我省“五水共治”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