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经台州市政府同意,台州市气象灾害防御和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向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单位下发文件(台气防[2015]1号),要求从六方面入手,做好2015年汛期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一是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各地要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推进气象防灾减灾融入各级政府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稳定并壮大基层气象防灾减灾队伍。完善多部门灾害性天气联合会商机制,建立常态化的观测设施建设协调与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好气象灾害乡镇视频会商系统,及时开展联合会商、联合预警、联合评估及联合应对工作;二是提高气象服务能力水平。各级气象部门要在气象监测预报精准化上下功夫,充分利用气象现代化和气象科技成果,努力提高气象要素和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分析预报能力,切实做好台风监测预报预警、重点流域防汛气象服务、城市防灾减灾气象服务、气象为农服务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工作;三是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准备。各地要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修订与完善,结合实际开展应急演练,密切跟踪气象灾害和突发事件动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四是发挥气象灾害预警效益。各地要依托气象业务系统和气象信息发布系统以及渠道,加快推进部门联合、上下一体、管理规范的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并积极发挥作用。健全完善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机制,建立并出台以台风、暴雨、雾霾、道路结冰、强对流等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停课停工制度,加快构建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社会应急响应机制;五是强化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各地要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扩大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的覆盖面,继续推进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社区)建设;六是开展气象知识科普宣传。各地要将气象科普纳入当地社会科普和国民教育体系,建立业务化、常态化、社会化的气象科普等应急知识宣传长效机制。加强和社会组织及媒体的合作,促进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
2013年6月,台州市政府发文成立气象灾害防御和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气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农办、市应急办等33个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气象局,由气象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卫良 杨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