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民宗局“五抓”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

20.10.2015  21:23

为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今年以来,玉环县民宗局着力“五抓”场所管理,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抓场所班子管理。健全民主管理组织,完善和修订活动场所管理班子推选条件,补加管理组主要负责人年龄不得超出65周岁;以县基督教两会换届为契机,对长期未改选或存在管理不善的场所进行班子调整换届;民主推选通过确定参选范围进行直选  ,选举产生管理组织;同时配套出台了民主管理议事细则,成立了民主监督小组,对民主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二是抓财务规范管理。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程序、资金支付程序等。每年按台州市民宗局要求进行财务审计,审计过程严格数量与质量,忌偷工减料。全县佛、道活动场所实行了财务委托代理制,各场所根据财务的收支情况每月或双月在公示栏内进行张榜公布,接受信众监督。

三是抓活动规范管理。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各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按照宗教教规教义开展活动,举办大型非通常宗教活动、涉外活动按规定予以依法审批许可,有些根据要求报民宗局登记备案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做到活动有方案、应急有预案。

四是抓教职人员管理。根据国家宗教局《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化开展宗教教职人员和财务管理双规范活动,严把宗教教职人员及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关。各宗教活动场所建有宗教教职人员及工勤人员名册,并严格执行各项人员管理制度。 

五是抓安全工作管理。每年年初与各宗教团体签订目标责任状,各团体与各相应教派活动场所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县民宗每年定期举办全县宗教场所负责人安全工作培训和消防演练,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县佛、道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实行社会化托管,专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指导,确保安全无事故。